《濮陽市推進市產業研究院建設實施方案》《濮陽市產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2022年6月27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濮陽市推進市產業研究院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濮陽市產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F就《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
產業研究院建設是創新鏈條上的關鍵一環,也是實施創新驅動的重大舉措。2021年10月,河南省政府啟動首批河南省產業研究院建設工作,公布了河南省尼龍新材料產業研究院等10個產業研究院組建名單。2021年11月,我市啟動首批市級產業研究院建設工作,聚焦主導產業、特色產業中的骨干企業、龍頭企業,突出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明確由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宏業股份等10家行業龍頭企業牽頭組建中原油田氫能產業研究院、可降解材料產業研究院等10個市級產業研究院,并編制具體組建方案。為加快推進和規范產業研究院建設,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推動創新成果商業化、產業化應用,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進省產業研究院建設實施方案河南省產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22〕29號)要求,結合濮陽實際,形成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和《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財政、科技、發改和教育4個市直部門意見,多次修改完善,經司法局法制審核后,形成討論稿。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建設任務、保障措施三個方面。
(一)總體要求。到2025年,力爭全市共組建25家產業研究院,形成比較完善的產業創新體系,支撐引領產業創新發展的技術供給能力顯著增強。
(二)建設任務。突破關鍵性共性技術供給瓶頸,加快創新成果轉化,集聚培育高端技術創新人才,推動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助力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引領帶動產業優化升級。
(三)保障措施。加強組織保障,創新體制機制,加強資金引導,強化績效考核。
《濮陽市產業研究院管理辦法(試行)》(討論稿)包括總則、管理與職責、條件與程序、考核與管理和附則五個方面內容。
(一)總則。產業研究院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由龍頭(骨干)企業牽頭,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業等參與,集研發、中試、產業化、工程化于一體,積極探索以產業鏈、供應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為紐帶的多樣化組建模式,打造“體系化、任務型、開放式”的創新聯合體。
(二)管理與職責。市政府統籌產業研究院體系總體規劃和布局,負責批準組建產業研究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以下統稱市直有關單位)負責產業研究院建設管理工作。產業研究院牽頭企業負責產業研究院的建設任務落實和日常運行管理。
(三)條件與程序。注冊地在我市,原則上為相關行業、領域的龍頭(骨干)企業;省、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外行業龍頭企業在我市設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申報采用常態化、實時受理的方式。
(四)考核與管理。產業研究院實行“有進有出、優勝劣汰”動態管理機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直有關單位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產業研究院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產業研究院承擔產業科技創新重點任務、享受相關支持政策的重要參考。
(五)附則。明確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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