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您好! 我是馬樓鄉馬廟村村民09年考上大學戶口隨遷了學校湖北孝感市,13畢業后戶口一直沒有落戶,14年想遷回原籍,原籍落戶所在地馬樓鄉派出所同志給辦理的落戶,由馬樓鄉馬廟村戶口變成了本縣的集體戶口跟父母分開了,目前父母都已經老邁,為了照顧父母想將戶口遷回到原來的村里,請問領導現在還能把戶口遷回到原來村里嗎,需要哪些資料和什么手續,殷切希望領導的回復
張先生,你好: 接到縣長信箱后,臺前縣公安局針對你咨詢的戶口遷移問題現回復如下: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黃河下游灘區居民遷建規劃外遷村莊及安置區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知》〔2017〕72號規定,凍結列入《規劃》遷建范圍村莊的人口遷入、戶口拆分。2020年再次下發文件,灘區遷建村仍執行2017年文件。你村已經列入遷建計劃,目前無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臺前縣公安局 2023年2月23日